所谓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哪些的信息是符合法律将之作为商业秘密用来保护的标准问题。根据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权利人适当的采取了相应的保密措施。那么法律顾问是如何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的?
一、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
所谓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哪些的信息是符合法律将之作为商业秘密用来保护的标准问题。根据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构成商业秘密必须要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不为公众所知晓;经济的实用性;权利人适当的采取了相应的保密措施。
不为公众所知晓,是指该信息是不能通过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它包含了新颖性和秘密性的双重含义。
商业秘密的经济实用性则是指,商业秘密会通过现在或将来的使用,能够给予所有人带来现实的或潜在的经济价值或竞争的优势,而是不能够带来经济价值其他的信息则不会构成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的管理性,要求作为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必须要对商业秘密采取合理以及适当的相关保密措施,使之可以达到严格保密目的。
二、保护企业的商业机密
(1)明确商业秘密的范围
企业包括经营与技术两方面,企业技术信息中的商业秘密是指“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等信息。
(2)确认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主要有六种表现形式,包括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与权利人有业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违反合同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进行使用其所掌握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权利人的职工违反合同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或使用以及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是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属于侵犯商业秘密的违法行为,仍然从侵权人处获取和使用或者披露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也都是主要形式,或是以高薪或者其他优厚条件聘用掌握或者了解权利人商业秘密的人员,以获取、使用、披露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 侵犯商业秘密的后果
为了加强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作出了明确的相关规定,规定了侵犯商业秘密的相关民事责任,即经营者若是违反该法的相关规定,造成了被侵害的经营者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也规定了相应的行政责任,即对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相关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以上就是关于“保护企业商业机密”的相关解读,另外,侵犯商业秘密的相关民事责任,即经营者违反该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了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损害行为的赔偿责任;也规定了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