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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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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要求员工返还已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金的诉讼请求缺乏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摘要:公司的经营范围涉及烘焙发酵配料、酵母及酵母提取物,与乐斯福公司存在竞争关系,故员工违反了竞业限制协议的约定,公司依据竞业限制协议的约定选择要求员工支付按日计算的违约金并无不当。

关键词:违约金、竞业限制

——编者:郭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7)沪0104民初xxx号
裁判日期:2017-9-8

【当事人基本信息】

原告:佀某某,女,汉族,住吉林省长春市。

被告:乐斯福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徐汇区。

【案情概述】

原告佀某某与被告乐斯福公司竞业限制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17年7月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佀某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孙欢成、被告乐斯福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刘丹竹到庭参加诉讼。诉讼中,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本院院长批准,本案依法延长简易程序审理期限。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佀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不支付乐斯福公司竞业限制违约金124,000元。事实和理由:佀某某于2011年3月1日进入乐斯福公司处工作,担任中国区质量经理一职。2016年11月30日,佀某某离职。2016年12月5日,佀某某经案外人上海市对外服务有限公司派遣至凯爱瑞配料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爱瑞公司)工作,担任中国质量总监一职。凯爱瑞公司与乐斯福公司不存在竞争关系,且佀某某的工作对乐斯福公司没有造成损失,不应支付违约金。另协议约定的违约金标准过高,每日1,000元,折算后每月30,000元,这与乐斯福公司支付的每月13,000元左右的补偿金相距甚远。

乐斯福公司辩称,不同意佀某某的诉讼请求。凯爱瑞公司与乐斯福公司二者经营范围有重叠,两家公司存在竞争关系,佀某某入职乐斯福公司时签订过竞业限制协议,佀某某离职后在凯爱瑞公司担任同样职位,佀某某严重违反了双方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且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佀某某入职凯爱瑞公司后,每月收入为税前70,000元,故违约金的金额设定是合理的,不存在过高情形。

乐斯福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佀某某返还乐斯福公司已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金39,897元。事实和理由:佀某某于2016年11月30日从乐斯福公司处离职,2016年12月5日就到竞争企业凯爱瑞公司就职,并领取高额报酬,违反了竞业限制协议,故佀某某无权领取竞业限制补偿金,应当将已领取的补偿金归还给乐斯福公司。

佀某某辩称,不同意乐斯福公司的诉讼请求。双方在竞业限制协议中约定违约方承担的责任为支付违约金,而非返还补偿金。返还补偿金既不是约定责任,也不是法定责任,故佀某某无需承担返还补偿金的责任。

本院经审理认定事实如下:乐斯福公司于2010年2月3日注册成立,其经营范围包括烘焙酵母产品及相关产品的进出口、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的配套业务和售后服务。凯爱瑞公司于2002年1月30日注册成立,其经营范围包括食品、乳制品、食品香精和食品添加剂、动物饲料及从事食品配料、添加剂、香料的研究、开发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及技术咨询。

佀某某于2011年3月1日进入乐斯福公司工作,担任中国区质量经理一职,主要负责整个中国区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流程、中国食品法规、客户投诉应对、和生产相关的问题。双方签订有自2011年3月1日起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及竞业限制协议。双方在竞业限制协议中约定:“1、员工同意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后,在不超过[贰个]为期连续十二(12)个月的额外期间内(每为期12个月的期间称为‘额外的一年期’),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作为所有人、合伙人、雇员或顾问参与),到与公司相竞争的企业和组织,或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限制业务(定义如下)。就本协议而言,限制业务是指:在大中华区、越南、菲律宾、韩国、印尼及非洲等国家地区范围内生产、销售酵母、酵母抽提物或面包制作配料的经营活动。2、作为员工履行本协议所约定的义务之补偿,公司在与员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就每一个额外的一年期向员工支付等于或相当于该员工叁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的[100%]总额,但适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情况除外(为避免歧意,平均工资系指:如员工为公司连续工作一(1年)或以上,则为劳动合同终止日或解除日前员工连续[十二个月]工资的月平均工资额……)。以此为前提,公司在每一额外一年期间,扣除员工应缴纳的所得税后,每月5日之前支付总额补偿金的1/12的金额,并将补偿金打入员工届时的工资发放银行帐户……3、员工应赔偿公司由于员工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第1条条款下的义务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包括:赔偿请求、诉讼、开支、追究责任、损害或损失等费用……除公司在劳动合同或法律上所拥有的任何其他权利和救济之外,一旦员工违反其在第1条条款所包括的任何义务,员工还应向公司支付如下违约金:(1)总额为[五万元人民币(RMB5,0000)]的违约金,或公司有权选择要求就任何该等违约支付每日历日金额为一千元人民币(RMB1,000)的违约金,直到该员工纠正此等违约行为之日为止,和(2)该等违约赔偿金与公司由于该违约所导致的实际损失之间的任何和全部差额……5、本协议不仅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有效并在聘用合同终止或解除之后在至多贰年有效……”

佀某某于2016年11月30日从乐斯福公司处离职。佀某某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为53,198元。2016年11月30日16时,乐斯福公司向佀某某发送电子邮件,附件为关于违反竞业限制协议告知函,内容为:“自2015年4月1日起,你在我公司乐斯福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任中国区(大陆)质量环保及安全总监一职,属于高级管理人员,并将于2016年11月30日从我公司离职。在职期间,你曾于2011年3月1日与我公司签订一份竞业限制协议……但据悉,从我公司离职后你将任职于凯瑞集团,该集团业务领域与我公司相似,属于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争性企业。你这一行为,已明显违反协议的约定,依法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协议的约定,我公司有权:1)停止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2)要求你支付违约金……请你收到本告知函之后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并于收函后三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本公司,承诺将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同日,乐斯福公司向凯瑞集团邮寄关于违反竞业限制协议告知函。

2016年12月5日,佀某某经上海市对外服务有限公司派遣至凯爱瑞公司工作,任中国质量总监,月工资为税前70,000元。

乐斯福公司于2017年1月3日、2017年1月25日及2017年3月5日分别向佀某某发放竞业限制补偿金13,299元、7,979.40元及10,639.20元。乐斯福公司表示竞业限制补偿金每月税前13,299元,税后10,639.20元,第一个月没有扣个人所得税,故在第二次支付时一并扣除。

凯爱瑞集团官网上介绍,该集团为全球食品、饮料与制药行业提供涵盖范围最广的、基于先进技术的风味与营养系统及功能性配料和活性物质产品组合,为客户提供富有高附加值的产品与服务。产品包括烘焙发酵配料,为肉类行业提供的发酵剂,为酒精饮料行业提供的发酵配料等。

食品伙伴网上关于凯爱瑞公司的介绍页面显示凯爱瑞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酵母提取物,页面最下端标注“2017凯爱瑞配料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技术支持:食品伙伴网”。中国食品报网2016年3月25日关于“凯爱瑞重磅领衔2016中国国际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展”的文章有“凯爱瑞重磅推出一系列业界领先的产品和方案——从芝士、乳化剂、调味料到酵母、Wellmune等主题产品,再到乳品类、烘焙类、营养类等相关应用”的介绍。

2017年2月20日,乐斯福公司向上海市徐汇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佀某某:1.因违反竞业限制条款按每日1,000元标准支付乐斯福公司自2016年12月5日起至仲裁裁决之日止的违约金;2.返还已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金39,897元;3.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协议。该仲裁委员会于2017年4月7日作出裁决,由佀某某在裁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因违反竞业限制条款支付乐斯福公司2016年12月5日至2017年4月7日的违约金124,000元,佀某某与乐斯福公司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协议,对乐斯福公司的其他申诉请求不予支持。乐斯福公司和佀某某均不服裁决,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列先起诉的佀某某为原告,列乐斯福公司为被告。

佀某某另提交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报告摘要(新浪网)、合成香精的不安全性推动酵母产业发展(安琪酵母官网)、全球酵母市场2016年将到达51亿美元(安琪酵母官网)、安琪酵母深度报告(滚米网)和原创一年报解读600298安琪酵母2016年中报点评(雪球网)共五篇文章,证明凯爱瑞公司与乐斯福公司并无竞争关系。乐斯福公司对上述证据的真实性无异议,但表示文章没有把凯爱瑞公司列为乐斯福公司的竞争对手,不代表双方没有竞争关系。

上述事实,除当事人陈述外,另有仲裁裁决书、劳动合同、竞业限制协议、派遣协议、离职证明签收单、乐斯福公司和凯爱瑞公司档案机读材料、国内支付业务付款回单、公证书、网站文章等证据予以证明,本院予以确认。

【法院认为】

本院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本案中,佀某某与乐斯福公司于2011年3月1日签署竞业限制协议,约定佀某某在竞业限制期限内不得到与乐斯福公司相竞争的企业组织,或直接或间接地从事生产、销售酵母、酵母抽提物或面包制作配料的经营活动。现有证据表明,凯爱瑞公司的经营范围涉及烘焙发酵配料、酵母及酵母提取物,与乐斯福公司存在竞争关系,故佀某某违反了竞业限制协议的约定,乐斯福公司依据竞业限制协议的约定选择要求佀某某支付按日计算的违约金并无不当。佀某某主张约定的违约金标准过高,但结合其在凯爱瑞公司工作每月70,000元的薪酬标准来看,每日1,000元的违约金标准并未明显畸高。因此,佀某某要求不支付乐斯福公司2016年12月5日至2017年4月7日的竞业限制违约金124,000元缺乏依据,本院不予支持。乐斯福公司要求佀某某返还已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金的诉讼请求缺乏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仲裁委员会裁决佀某某与乐斯福公司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协议,双方就此均未起诉,视为服从,本院予以确认。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判决如下:

【法院判决】

一、佀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乐斯福管理(上海)有限公司2016年12月5日至2017年4月7日的竞业限制违约金124,000元;

二、佀某某与乐斯福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协议;

三、驳回乐斯福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计5元,免予收取。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  汪海燕

二〇一七年九月八日

书记员  顾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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